主辦單位:
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方式:
凡進入活動網站參與“史上最大偷拍計畫”網路活動,將網頁訊息瀏覽完畢後,完整填寫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於活動結束後,將從所有具抽獎資格的參加者中抽出頭獎、貳獎及普獎,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複中獎。
活動期間:
2017年4月7日00:00至2017年4月30日23:59止。
活動獎項說明:
頭獎 iPhone 7 (32G) (市價NT$ 27,990元) / 1名 <實際型號及顏色依主辦單位購買為準>
貳獎 DJI Phantom 3 空拍機 (市價NT$ 18,300元) / 1名 <實際型號及顏色依主辦單位購買為準>
普獎 7-ELEVEN CITY CAFE提貨卡 (市價NT$ 45元) / 150名
中獎名單公告與贈品寄發:
名單公告時間:本活動將經公正人士見證以電腦亂數抽出中獎人,中獎名單統一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於NISSAN官方網站,惟基於個人資料保護之考量,中獎人之姓名將作部分隱藏,請中獎人於2017年5月20日前確認是否收受主辦單位之E-MAIL中獎通知。
領獎資格與連繫: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公告後,以回郵信封/E-mail等方式通知中獎人並附上中獎領取表格乙式,請中獎人確實填寫,並於2017年6月5日前寄回,經主辦單位確認身分及資料後始具備領獎資格,逾期或未配合完成領獎手續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名額不再遞補。
活動獎項寄送:活動獎項統一於中獎通知寄出後一個月內寄出
注意事項:
- 欲參與本活動者,請詳閱本活動辦法,確認無誤並同意後,方可參與本活動;參與本活動者,視為已同意本活動辦法所有條款,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 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抽獎活動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其它地區不列入本活動。
- 每人僅限中獎一次(依姓名、手機、E-mail為準),如有發現有重複中獎之情況,或冒用他人姓名參加活動,將取消中獎資格。
- 本活動適用對象僅限參加“史上最大偷拍計畫”網路活動。請確認您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機號碼、E-mail等資料均真實且正確無誤,若因資料填寫不完全或不正確,以致 作業延遲或無法確實聯繫活動通知與得獎相關訊息,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有如: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活動參加者如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獎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有違反常理或涉嫌不法之異常狀況者、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有違反活 動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變更、終止活動及審核參加者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若因其他任何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獎項於中獎名單公告後,將透過郵寄方式寄送。獎品寄送予中獎人,倘遭拒絕受領(不論實際拒絕受領者為何人)、無人收受、地址錯誤、或查無此人者,或有遺失、冒領、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中獎人是否可歸責,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補發,並有權視中獎人為棄權,而有權拒絕核發其所中之獎品,中獎人不得異議。
-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人須自行負擔20%之所得稅),若中獎價值之扣繳稅 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整,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未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本活動贈送之獎項其規格和外觀以實物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的權利。贈品亦不得要求更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也不得更換中獎人。贈品日後之使用、保固與維修,主辦單位恕不負責,如贈品有瑕疵、保固與維修等問題,請洽贈品製造商或服務廠商處理。
- 主辦單位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獎項內容,以及暫停、延長、取消、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辦法若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佈,修改訊息將於NISSAN官方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
個資法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以下稱本人)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史上最大偷拍計畫」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自蒐集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活動結束且相關贈品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之日止。
-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 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本人瞭解本公司上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